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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园林绿化宏伟篇章 构建生态宜居型新滨州
添加时间:2012/6/15 来源:花园庄花卉批发市场 浏览次数:15225
近年来,滨州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总抓手,立足“四环五海·生态滨州”、“粮丰林茂·北国江南”两大品牌和“打造黄河三角洲中心名城”目标定位,以“一带、三园、四河、四环五海、七十二湖、一百零八园”为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主框架,不断加大城市绿化工作的力度,使得滨州市园林绿化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一轮一个大跨越。

截至2011年底,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39.58%、绿地率达33.54%、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75平方米。如今,以新立河风景带为轴线,以文化广场、新滨公园为中心,以中海风景区、彩虹湖公园、如意湖公园、五岳广场等为重点的城市绿地景观,已经构成了滨州市城区绿化的大框架,大空间、大水面、大绿地的城市特色得到进一步彰显,市民的工作生活环境也随之得到极大改善。

黄河三角洲上,一座绿色、生态、宜居型新兴城市,已经呈现在人们面前。

凝聚绿化合力 健全机制保证项目建设

精细化管理实现长效养护

滨州市在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水平的同时,对于城市绿化的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巩固城市绿化成果、保证园林景观效果,滨州市健全完善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并创立了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使滨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加强对重大绿化项目建设的协调和调度,滨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城市园林绿化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全面负责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并逐步建立起了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保障、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于重点绿化工程,建立了招标公示、公开制度、竣工验收制度,逐步形成政府监管、市场参与的园林绿化管理模式,并将城市绿化苗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使苗木引进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在城区街道和公园绿地的养护、维护与管理工作方面,滨州市严格落实《滨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滨州市园林绿化检查考核办法》、《滨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扣分标准》。依托已建立的城市管理数字执法系统,滨州市积极推行集执法、环卫保洁、绿化管理为一体的城市执法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绿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从而使绿化管理的责任实现具体化、明细化。

此外,滨州市坚持依法治绿,严格占用绿地审批事项,严格查处破坏绿地行为,有效维护了城市园林绿化的成果。同时,滨州市把开展以“除死树、清卫生、补苗木、冲尘土、修设施、精修剪、控虫害”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养护整治行动,作为日常工作常态持续坚持,确保所有绿地、公园、景区、广场实现了“无缺苗、无死枝、无浮土、无缺损设施、无垃圾”,使得城市绿化的管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提升绿化品位 让绿地随道路延伸,引园林驻足广场游园

为打造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民生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滨州市从提升园林绿化档次和建设水平入手,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重点抓好林荫路、林荫公园、林荫庭院和小区的建设,努力打造生态园林、民生园林、文化园林,让市民群众充分享受城市园林成果。

滨州市的林荫路建设注重与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相结合,大量栽植了大规格的全冠乔木,确保道路修到哪里、绿化就延伸到哪里。其中行道树以白蜡、国槐等乡土树种为主,并引种了适合当地土质特点的黄山栾、金枝槐、香花槐等观赏价值较高的树种,实行双排、三排、片林、树阵等不同的栽种模式。2011年,滨州市重点对黄河五路、黄河二路、渤海十八路实施了绿化改造,其中对黄河五路和渤海十八路的改造更是将艺术造景手法融入到工程建设之中,在道路绿化中配置了造型风景黑松、景石、雕塑,打造了滨州市园林景观道路建设的品牌工程。

本着“一街一景”的原则,滨州市还着力打造了一批风格各异的特色街道,如渤海十一路“香花槐一条街”、黄河十路“连翘一条街”、黄河八路“宿根花卉一条街”等,市区道路基本形成了绿景相连、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特色鲜明的景观效果。

针对老城区绿量少、档次低、没有特色等问题,滨州市坚持规划与建绿同步进行、拆房与建绿同步实施,积极腾地造绿、还绿于民,加大林荫公园、庭院和小区的建设,拓展了整个城市绿化的地域和空间。自2008年以来,滨州市先后建设了人保广场、白求恩广场、杏坛广场、明珠广场、重阳广场、时间广场、金融广场、五岳广场等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地域特点的游园广场19个,精品街头绿地68处,总绿化面积12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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